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什么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务员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障,主要用于补助公务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鉴于医改起步初期,职工个人帐户积累较少,适当补助符合基本医疗支付规定的公务员门诊费用。(一)医疗补助经费筹集标准纳入本范围人员的医疗补助经费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4%缴纳,由市财政负担。(二)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1、纳入本范围的人员,其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标准按不同年龄、不同比例记入个人帐户。其记入标准如下:(1)45周岁以下的按缴费工资1%记入;(2)满45周岁及退休以前的按缴费工资2%记入;(3)到达正常退休年龄的按缴费工资2.3%记入。待职工个人帐户积累平均值达到一定数额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可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进行调整。2、医疗补助经费记入职工个人帐户后,余下的部分,对公务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和患有规定病种的公务员门诊费进行补助。3、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通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解决。4、个人医疗费用结算单据由用人单位按月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补助手续。5、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单位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补助待遇。
第3种观点: 一、湖南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按照实际发放工资来进行计算的。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二、扩展内容湖南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标准按湖南省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按照上述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当地标准规定。不续签还能要求不续签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1种观点: 湖南大学生就业补贴2021标准是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都可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每人每年(3人),以100元每人每月标准按月发放。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补贴100元每人每月,不受上限。被推荐人同时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每人每年。补贴发放时间是从学生、被推荐人正式就业、实习上岗时间起满12月止,中途如离职,自动核减停发的就业、实习补贴。发放对象是就业、实习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通过实现机场、航司地面岗位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且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学生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3、本人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者国家奖学金的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4、本人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赛事、评优评先获奖经历的;5、本人在校期间有勤工助学经历的;6、本人在校期间有实习实践、打零工经历的;7、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即可申请就业、实习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法律依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第2种观点: 1、合乎条件的创业项目,最高可获得20万元无偿资助;2、申请财政贷款贴息,可获得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总额度最多10万元的年贴息;3、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担保贷款;对大学生自主创办的新兴项目,根据企业规模可给予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4、在长沙自主创业,便能凭借三证一簿和工商登记证明到门办理落户手续;5、创业可享三年税费减免;6、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中心要建立大学生档案免费托管制度。大学生自主创业三年内申请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由纳税地知识产权部门对申请费用给予全额补贴;7、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费用,并设立大学生绿色通道;创业遇到重大挫折的大学生,还可在长沙市享受到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一、不同行业的不同税务优惠: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二、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2、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3、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3、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领程序;4、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5、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与就业。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湖南省的相关规定,对于湖南高等学校毕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的毕业生,可以每人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800元。法律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一、 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在湘普通高等学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的毕业生。二、 求职补贴标准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