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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犯罪案件疑难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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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认定以上访为名向索要财物的行为性质?

作为国家机关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被害方,主体不合适,因此,对于以上访为名向索要财物的行为,不宜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2、如何认定针对机动车的碰瓷行为?

关于对针对机动车碰瓷案件的处理,一般可以认定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勒索数额较大的,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3、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的既遂和未遂?

关于敲诈勒索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例如行为人敲诈勒索5000元,最终获得1500元,对此如何认定?我们建议按照5000元数额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一、多次小金额勒索未遂怎么处罚

多次敲诈勒索的,无论金额多少都构成敲诈勒索罪,有犯罪未遂情形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2万未遂会坐牢吗

敲诈2万未遂有可能会坐牢。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达两万元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还有其他有利于行为人的情节,有可能会被单处罚金,或者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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