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共同到场,然后进行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告知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过后才可以拿到离婚证。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 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