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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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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后,并开始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 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用人单位终止合同无需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根据你说的情况,公司并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是否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存疑,如果没有,双方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终止合同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法律规定每满一年补一个月,不足半年的补半个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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