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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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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及退还时间要求。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恶意串通等情况下,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设置的担保,保护招标人利益,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否则标作废处理。退还时间一般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

法律分析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一般是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设置的担保,投标人谨慎投标的一种担保方式,为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保护招标人的利益,招标人通过会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结语

投标保证金一般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以约束投标人的行为并保护招标人利益。对于未成交供应商,退还期限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对于成交供应商,退还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然而,存在一些情形下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等。投标保证金是一种谨慎投标的担保方式,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按要求提交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人的诚信。否则,投标可能被拒绝作废。招标人应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以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标环境。

法律依据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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