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属于机关单位。
体育局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其前身是1952年11月成立的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3月24日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由国家体委改组而成。为了规范行政机构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1998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1998年3月24日,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机构设置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方案》,将体育行政部门的名称确定为“国家体育总局”,由国家体委改组而成,列入行政机构的第三序列——直属机构(原来的国家体委属行政机构第二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