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就抚养孩子的问题向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可以向另行起诉,但是一般应该是在具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的情形下提起诉讼。
一、离婚时签的协议后来不满意怎么办
离婚后对离婚协议的条款不满意的,仍就去按协议执行。在办理离婚后,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均应该按协议内容履行。但是,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有权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另外,如果在离婚后,情况发生变化,就小孩抚养权或抚养费支付发生争议的,仍可以向起诉要求进行变更。
二、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法是什么
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法如下:
一、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向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二、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安排开庭审理。
三、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然后等待开庭通知参与诉讼。
四、作出判决。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就会判决准予变更抚养权;不存在的,则不准予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三、离婚协议后悔约定的条件有哪些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会受理。但是人民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