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格财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能不能出庭作证

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能不能出庭作证

来源:舟格财经


法律分析: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首先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则没必要让侦查人员出庭。其次,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应当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该侦查人员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不大,或者所证明的不是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则没必要让其出庭。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涉及人民管辖的案件时,应当将属于人民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涉嫌主罪属于机关管辖的,由机关为主侦查;涉嫌主罪属于人民管辖的,机关予以配合。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涉及其他侦查机关管辖的案件时,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