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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经营场地出租协议书(3篇)

来源:舟格财经

从事经营场地出租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游区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美食购物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租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地点

  甲方将位于(位置编号: )场地,建筑面积( )㎡,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 租约期限

  1、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五年,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先交租金后经营。

  2、租约期未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租约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经营租约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经营租期合同。否则,本合同自经营租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三条 经营范围

  1、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主要作为: 营业使用,经营范围包括 .该承租范围和场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转租。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若违反,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种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制止或罚款。

  3、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经营不受侵犯。

  4、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书面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金,即人民币(大写) (¥: 元)以后,每半年交一次租金,本着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实施。若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另缴纳场地租赁保证金(大写) (¥: 元),经营期间如无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故意损坏情况,以及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安全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不可以用作租金抵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办理证照所需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特种经营的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2、在租赁期内,甲方仅向乙方提供水、电、气、光纤电视、网络等接口,甲方在接口处安装水、电表,气表由天然气公司安装(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每月向乙方按表收取水、电费,按月收取光纤电视、网络等使用费。即:电费 元/度、水费 元/吨、光纤电视 元/月、网络 元/月,气费由天然气公司收取;各项价格如遇国家调整时,再作相应调整。

  3、垃圾清运费,标准为 元/月,日常生活垃圾堆放在规定的垃圾房,由景区统一进行处理和清运。

  4、甲方为乙方代提供经营所需,甲方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相应的税金及工本费、管理费用。根据景区管理实际和税务部门相应规定,以上代扣代缴的税费暂按申领金额的 %计收,遇国家相关税收调整作相应调整。

  5、乙方在租赁的场地内不得从事国家、法律和法规和甲方约定禁止的项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6、甲方根据美食购物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布局及位置、面积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做好相应调整。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2、乙方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和装饰费用。甲方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于紧急情况,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便可进行抢修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用途,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场地。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其配套设施进行临时维修和建设(长期性或永久性建筑物除外)

  4、租约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提前解除时,属于乙方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临时性配套设施及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无偿交甲方所有。

  5、乙方经营商品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互相砍价或诋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6、乙方提供之商品应确保干净卫生,严禁销售超过商品保质期或变质、腐烂、伪劣的商品,如有销售此类商品现象引起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客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客人严重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

  第七条 人员管理

  1、乙方工作人员,须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甲方登记后方可上岗,且必须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旅游区管理制度。乙方应提供在经营区的工作人员名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工作人员凭工号牌(证)出入景区山大门。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工号牌(证),不得转借他人或利用工号牌(证)带领游客出入景区牟利。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取消该工号牌(证),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医疗、工装,以及用品、工具的购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完全承担所属人员的安全及民事法律责任。

  3、乙方的管理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必须服从景区统一要求和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讲普通话。乙方的工作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消防等部门规定的标准、实行门前三包。

  第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年度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15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交续约的书面申请。

  2、乙方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 年 月 日即终止,届时乙方必须搬出美食购物,逾期不搬届时将按甲方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地租赁费,并需赔偿甲方一切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经营场地出租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空场地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空场地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以下简称租赁空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空场地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如乙方需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租金上调幅度与市场同期同行业上涨幅度一致。

  第三条:空场地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每年每平方米  元,年租金  元整。

  签合同时  (不含税金)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3.2.1有实际负荷10KW以上三相电供使用,自来水、照明电费用另计

  3.2.2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退还影响期间租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设立空场地管理制度,安装监控设施,专人看管。对乙方空场地内的货物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因空场地管理不善造成乙方货物损失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乙方损失。如属盗窃性质,待司法机关处理解决。

  2、乙方责任:本租赁场地属货物储存,严禁在场地内吸烟、明火的发生,如发现一次罚款壹仟元。未经甲方准许,不得存放污染环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租赁空场地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空场地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租赁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空场地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空场地内相关设施保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完整移交相关设施及场地。

  6.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空场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6.3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在租赁空场地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租赁空场地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空场地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负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由此而负责。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如延期交还时,按租赁合同双倍计算租金。甲方有权扣留货物,扣留货物期间租金仍按双倍计算。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仲裁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地址:  电话:

从事经营场地出租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位置、面积

  (一)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及设施(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物以包租方式出租,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修缮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费用支付

  (一)租赁期限为0.5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期间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元。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可由乙方继续租赁,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一)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归还甲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第五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不可抗力 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债权债务处理

  承租前的遗留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

  承租期间,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提起诉讼。

  第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4 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身份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复印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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