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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代理合同 汇编(3篇)

来源:舟格财经

最新代理合同 汇编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代理销售___________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楼盘地点:

  二、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 ” (其中建筑主体上部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 ㎡,商业物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为 ㎡,车位物业委托销售代理总数为 个。)的销售总代理,负责该物业的销售及销售过程中策划、宣传广告等工作。

  三、 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群楼以上物业建筑面积销售达90%止。

  四、代理楼盘均价底价实现计划:

  建筑主体群楼以上物业:均价 元/平方米

  (乙方依据此均价制订出个户明细底价表,甲、乙双方依据此份个户明细底价表进行个户基本代理费和溢价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开盘前三个月确认开盘均价底价。

  群楼商业物业、地下室车位物业等价格及销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代理补充协议。

  五、正式购房合同的签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合同范本及单价标准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六、群楼以上物业销售进度约定 :

  第一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35%;

  第二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55 %;

  第三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70%;

  第四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推盘量的90%。

  备注:销售进度是以各个批次推盘量作为考核依据,销售进度不进行各个批次推盘量累加考核,具体各个批次实际的推盘量依据市场情况或甲方开发情况来制订,制订结果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代理费标准及支付:

  代理费标准:依据双方协商的项目平均价,制定合理的个户销售单价底价,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销售进度,在此前提基础上执行代理费结算,包括基本代理费及溢价两部分。

  a) 基本代理费:

  (1)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1 % 结算基本代理费。

  (2) 未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结算基本代理费。

  b) 溢价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甲方抽取相应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应个户底价部分的30%支付于乙方作为乙方创造超额部分的奖励金;

  代理费支付:

  i代理费按每月10日前根据代理情况,结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支付该合同销售代理费的70%给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账后再支付2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3、甲方预留5%销售代理费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乙方为各户客户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做相应的个户结清或本协议解除时一次性付清。

  i. 代理期满,甲方应在30日内结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溢价部分)。

  ii. 代理期间,甲方同意以低于个户底价出售上述物业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办理相关销售手续,甲方书面批示的低于个户底价销售的个户物业,乙方按相应个户户物业的实际成交金额结算相应的基本代理费。

  iii. 甲、乙双方出售的上述物业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甲方均应按上述计算方式支付代理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表,保证 年 月 日封顶,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若项目为分批次开发,甲方应将具体各批次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楼部,并完成内外卖场的装修布置, 年 月 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该楼盘的全部设计图纸、含总平面、立体色彩效果图主建筑单体图等,以及该项楼盘内供销售的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

  4.保证该项目房产产权真实、合法、完整。

  5.负责项目所有销售广告费用(控制在1%--1.5%以内,售楼部的建设和装修不列入广告范围)。

  6.安排财务人员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财务事宜,安排1名报备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按揭手续以及保安、保洁、服务等相关后勤工作人员。

  7.甲方负责同乙方共同确定各个销售阶段的商品价格及允许浮动幅度,并根据市场状况定期修订。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出国合同范本频道

  8.甲方负责确定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并负责审定合同补充条款。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客户签订附加条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后负责提供并制作该项目的全案营销、策划及推广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负责培训售楼人员并支付售楼部乙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制作并提供该楼的全套营销策划方案;

  4.负责售楼部户外看板及围墙广告的设计工作;

  5.负责楼书、DM广告设计工作;

  6.负责项目媒体广告的设计工作;

  7.负责设计组织销售公关活动等;

  8.协助购房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向买方催收购房款。

  9.乙方负责从第一次接触客户至客户办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续为止的全过程客户服务工作。乙方的项目策划、营销、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10.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客户资料(含未签订购房协议的客户),按月编写客户分析和各有关销售分析报告,及时提交甲方。

  11.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销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价。

  1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认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户签订额外的附加条款。

  十、费用分担

  1、甲方承担的费用

  a) 售楼部建设或租赁、装修及水、电、宽带、物管费等。

  b) 楼宇沙盘模型、个户模型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效果图制作。

  c) 各类楼书、海报、效果图、VI等宣传品的印刷。

  d) 售楼部甲方人员人事费用。

  e) 各类媒体广告发布。

  f) 售楼部办公配套物品,如:电话、桌椅、复印机、电脑、传真机、饮水机、空调等。

  2、乙方承担费用

  a) 乙方人员的人工费用。

  b) 乙方销售人员的制服费用。

  c) 售楼部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

  d) 售楼部人员日常办事交通费用及与售楼公关费用。

  e) 售楼部电话费用。

  f)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

  十一、其它约定:

  1、分批次开盘时间另行约定。(但必须以取得预售许可证为前提条件)。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出国合同范本频道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则余房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须付基本代理费于乙方。

  3、甲方不得无故终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无理由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在终止合同五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若在乙方未进场前甲方无故单方提出解约,甲方应按6万/月支付乙方作为相应补偿,补偿总额为6万/月*月数(月数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确认合同终止日)。

  4、广告及促销活动经甲方同意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规定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应于终止合同5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

  6、如因甲方原因,该项目缓建或者停工,则代理期相应增长。

  7、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客户退定、退房的处理原则

  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十三、代理服务期限和提前解约的规定

  代理服务期限:

  1.双方按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体销售率未达到该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终止销售活动。

  3.在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继续销售的权力。

  4.在此期间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代理合同。

  本协议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或类似甲型流感等应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阶段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并结清已售房源代理费。

  B: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代理费的且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交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裁决。

  十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最新代理合同 汇编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该公司法人变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委托事项:

  1、代理甲方向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非诉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区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3、代理审查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书。

  4、代理出具该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见。

  三、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所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及提供有关代办事务的资料,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

  五、乙方应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完成委托事务。根据本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大写) 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师已实际参与本合同委托事务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无故解除委托,视为乙方已全部

  完成委托事项。

  七、乙方有权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甲方应尊重并信任乙方的专业知识,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从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之日止。

  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涉及诉讼,乙方有义务优先接受甲方委托,不得推辞,但应另行分别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给予优惠;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最新代理合同 汇编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合同约定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聊城市唯沃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新东方国际C座10楼2106电话)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200元/年由委托方支付,国税局网上报税平台费每/年,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按季/年支付(预交),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1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如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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